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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内蒙古自治区兴和县第四中学学生小郭将手机带到了学校,校长发现后提示其必须将手机暂时交给老师保管,待放学时再取回。谁知小郭坚决不同意,问其原因,小郭遮遮掩掩,奇怪的反应引起了校长的注意。校长第一时间通知小郭所在班级的“法治班主任”赵宏光,希望其关注小郭的情况。
赵宏光知道小郭来自单亲家庭,平时对其多有关照。在赵宏光的耐心引导下,小郭才说出他最近加入了一个微信群,群内成员都是单亲、离异家庭的未成年人,大家经常一起聊天,里面不时会有一些不健康的信息。赵宏光对小郭认真开导,并与小郭家长取得联系,希望家长对孩子加强监护。
当今的网络世界,除了大量有益信息,也潜藏着各种各样的不良信息,如网络色情、网络暴力等。未成年人心智发育尚未成熟,法治意识、安全防范意识薄弱,对违法行为认知不清晰,难以辨别某些行为的正当性或非法性,容易一时冲动做出违法行为,因此,公安机关和学校共建平安校园时,要更加注重对未成年人的普法宣传。
百名民辅警进校园
曹慧(内蒙古自治区兴和县公安局民警):
为进一步擦亮“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的金字招牌,在未成年人心里播下法治的种子、安全的种子,兴和县公安局制订“百名民警进校园担任法治班主任”专项活动实施方案,为100名民警辅警颁发“法治班主任”聘用证书。“法治班主任”走进校园、走上讲台,围绕网络安全、心理健康以及防范校园暴力、校园欺凌等开展法治和安防教育,切实提高在校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自救自护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同时,“法治班主任”还负责开展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和校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实行校内外巡逻制度,切实净化校园周边环境、维持校园秩序。“法治班主任”还与老师、家长一起,关心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在加强法治教育的同时,给予他们关怀和温暖。
来源:青海公安
监制:玉树州公安局政治部 审核/刁玉伟 责编/代吉群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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