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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马某年近九旬,丈夫已于三十多年前去世,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体弱多病,育有子女四人,小女儿已亡故,其他三名子女多年来都未履行赡养义务,目前其由孙子照管。老人所在的村委会、街道办多次调解,均无果。无奈之下,马某只能求助于长安区法律援助中心,期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目前的困难。
由于马某年事已高,行动不便,长安区法律援助中心决定为其开辟“绿色通道”,和办案人员一同上门提供法律援助。办案人员详细了解了老人的诉求,并为其分析案情、讲解法律规定,在确认老人真实意愿后,当场办理了法律援助的相关手续。
长安区法律援助中心始终注重提升服务质量,深化便民措施,积极维护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为弱势困难群众排忧解难,让他们切实感受到法律援助的便捷和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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