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关于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苏州
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更名为“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天华新能”或者“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
对天华新能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年 4 月 12 日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160.45 万股,每股发行价
为 24.68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8,000.00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
费用 1,495.28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76,504.72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4 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
字[2021]230Z0069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年 12 月 6 日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229.72 万股,每股发行价
为 52.89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76,599.94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
费用 2,453.11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274,146.83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容诚验字[2022]230Z0343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为:(1)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 2021 年 4 月 21 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
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 6,196.63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6,196.63 万元;(2)直接投入募集资金
项目 15,610.53 万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
金 77,200.75 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 696.03 万元,剩余利
息收入 5.91 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 5.91 万元。
为:(1)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 2022 年 12 月 6 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
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 164,303.83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截至 2022 年 12 月
万元;(2)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963.27 万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募集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70,963.27 万元,利息收入及手续费 208.95 万元,
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168.61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203,560.99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
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
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州工业园区支行、农业银行昆山正仪支行、浦发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签署《募集
资金监管协议》,在招商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 行 名 称 银行帐号 余额
招商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 512904054810102 已销户
农业银行昆山正仪支行 10530301040022213 已销户
浦发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 89010078801300005666 已销户
招商银行苏州分行 512908463410905 5.91
合 计 5.91
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12904054810818)、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昆山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0530301040025505)、广发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9550888168168516686)。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
异,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 行 名 称 银行帐号 余额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9550888168168516686 100,114.48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 10530301040025505 50,050.0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512904054810818 3,573.59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 592592490013000071443 19,895.1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512911146310906 29,927.80
合 计 203,560.99
三、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77,200.75 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
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 1。
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70,963.27 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
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 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
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
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230Z0323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天华新能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天
华新能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审阅相关资料、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对天华新能募集资金的
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
天华新能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投项目台账、余额明细表、募集资金到账
原始凭证、上市公司内部审计报告、中介机构相关报告等资料。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天华新能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其他情形。
附表 1-1: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集
募集资金总额 76,504.72 15,610.53
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77,200.75
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变募集资金 截 至 期 末 截至期末投资进 项目达到预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调整后投本年度投 本年度实现的效 是否达到预计 项目可行性是否
更项目(含 承 诺 投 资 累 计 投 入 度 ( % ) (3) = 定可使用状
资金投向 资总额(1)入金额 益 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部分变更) 总额 金额(2) (2)/(1) 态日期
承诺投资项目
电池级氢氧化锂二期 2022 年 4
否 76,504.72 76,504.72 15,610.53 77,200.75 100.91 396,053.16 是 否
建设项目 月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76,504.72 76,504.72 15,610.53 77,200.75 100.91
超募资金投向
无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76,504.72 76,504.72 15,610.53 77,200.75 100.91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计 收 益 的 情 况 和 原 因 不适用
(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不适用
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不适用
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不适用
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不适用
施方式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61,966,308.93 元以及已支付发行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用的自筹资金 1,698,113.20 元(不含税),共计 63,664,422.13 元。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合伙)出具了“容诚专字[2021]230Z1665 号”《关于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公司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用 闲 置 募 集 资 金 暂 时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天宜锂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本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立即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子
公司天宜锂业已将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不适用
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不适用
用途及去向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及 披 露 不适用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情况
附表 1-2:
编制单位: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集
募集资金总额 274,146.83 70,963.27
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70,963.27
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变募集资金 截 至 期 末 截至期末投资进 项 目 达 到 预 项目可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调整后投本年度投 本 年 度 实 现 的 是否达到预计
更项目(含 承 诺 投 资 累 计 投 入 度(%)(3)= 定可使用状 否发生重大变
金投向 资总额(1)入金额 效益 效益
部分变更) 总额 金额(2) (2)/(1) 态日期 化
承诺投资项目
四川天华时代锂能有限
公司年产 6 万吨电池级 否 184,146.83 184,146.83 20,858.38 20,858.38 11.33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氢氧化锂建设项目
宜宾市伟能锂业科创有
限公司一期年产 2.5 万吨 否 20,000.00 20,000.00 104.89 104.89 0.52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电池级氢氧化锂项目
收购宜宾市天宜锂业科
否 70,000.00 70,000.00 50,000.00 50,000.00 71.43 2022 年 2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创有限公司 7%股权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74,146.83 274,146.83 70,963.27 70,963.27 25.89
超募资金投向
无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274,146.83 274,146.83 70,963.27 70,963.27 25.89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 不适用
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不适用
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
不适用
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不适用
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不适用
方式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64,303.83 万元以及已支付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261.51 万元(不含税),共计 164,565.34 万元。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投入及置换情况
普通合伙)出具了“容诚专字[2022]230Z3144 号”《关于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
告》,公司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不适用
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不适用
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
不适用
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
不适用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此页无正文,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汪寅生 徐云涛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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