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发表遗失声明首先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2、持登有遗失声明的报刊向原发证机关提出书面补发申请。
2、3、原发证机关审核后予以补发。
3、二、补办教师资格证书所需材料 :补办教师资格证书的书面申请两份。
(资料图片)
4、2、本人档案中存放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过渡认定申请表》复印件并由存放人签字盖章。
5、3、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内容包括:姓名、教师资格证号等)。
6、4、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1张。
7、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号码、姓名等信息变更的,需发证机构或户籍管理机构出具证明)。
8、然后去当地的相关办理机构,进行办理即可。
9、扩展资料:教师资格证丢失注意事项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及流程办理遗失、错损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及相关业务,其余时间概不办理。
10、2、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取消相关事项证明的公告》(教政法厅[2016]2号)要求,取消《教育部关于印发<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的通知》(教人[2001]6号)中规定的由“持证人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的证明。
11、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教师资格证百度百科-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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