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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把握诉源治理 丘北检察促成刑事和解
近日,为深入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推动刑事和解制度全面落实,丘北县检察院对一起符合刑事和解条件的轻伤害案件,积极为双方当事人提供刑事和解平台,及时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当天,丘北县检察院承办案件的赵庆洪检察官在审查管某故意伤害案时发现,犯罪嫌疑人管某与被害人张某系亲戚关系,因酒后张某与李某发生口角相互拉扯,管某劝架时被张某推倒后用石头击打张某面部,造成张某轻伤二级。案发后犯罪嫌疑人管某自愿认罪认罚,表示愿意赔偿张某的医疗费用及相关务工费用,但被害人因受伤而态度强硬不愿和解,也不愿谅解犯罪嫌疑人,导致矛盾搁置。
检察官认为该案可以适用刑事和解,分别对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进行耐心劝导沟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并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了解双方和解意愿。最终,被害人接受犯罪嫌疑人的赔礼道歉,双方握手言和,在检察官的促成下,双方自愿签署《和解协议书》并出具谅解书。为减少当事人诉累,检察机关结合全案事实和相关法律,决定对犯罪嫌疑人管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实现矛盾纠纷“归零化”。
宣布不起诉决定后,检察官对双方进行了普法宣讲,实现“就案普法”。在下一步工作中,丘北县检察院将化解社会矛盾前置,促进诉源治理,强化刑事犯罪审前过滤,积极开展刑事和解工作,完善轻伤害刑事案件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将普法强基补短板工作落深落实到每一个案件、每一位群众,以高质量检察履职维护社会法治。(李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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